小学生小帆(化名)使用一万余元的手机,被两男子抢走,还被敲诈3000元。日前,两男子被海淀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刑3年和4年。
案件材料显示,小帆家庭条件优越,其父给他买了一款1万多元的高档手机。拿到手机后,小帆不时在同学面前炫耀。
社会少年李某和王某得知后,在小帆回家的路上,将其拦下,用暴力威胁将手机搜走。事后,小帆担心被报复,用500元压岁钱,雇了一个17岁的少年保镖来保护自己。
几天后,李某二人对小帆表示,“想要回手机拿3000元,算是保护费”,如果不交钱,就用烟头烫小帆。第二天,小帆从家里偷出3000元,交给了李某和王某。
小帆父母得知情况后报警,李某和王某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