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尼文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韩福平毕业后一直在邢台私立英华小学任教,2001年6月到旧周学区报到后,经学区多次通知一直未到岗工作,本人自始至终未与学区校长、会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有关部门见面,此行为是本案发生的根源,韩福平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经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维持任县有关单位对韩福平做出的停发工资、注销编制的原处理结果。
据了解,此事件已引起任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人员旧周学区校长刘桂林因严重失职,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任县教育局做出免职处理;旧周学区会计于江海因工资发放出现严重失误,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任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赵志平因失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编委办副主任贾增申因审核失误负一定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原旧周乡财政所所长韩桂贞贪污一案,任县纪委已于2008年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故此次不予追究。(张鹏翔 李铁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