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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高校下属学院4年收取6年学费遭家长质疑
2010年09月03日 10:14:0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家长的质疑是:自己的孩子在恒星学院上了两年学后,如数缴了两年学费,而后又去联合办学的国外学校上了两年学,学费也都如数交给国外的学校。如今临近毕业,恒星学院突然告之,学校还要再收取后两年的学费,这样一来,这些学生就等于上了4年学却交了6年学费

    恒星学院2+2变成2+4

    大一新生开学了,但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的一些大四学生却仍然为拿不到毕业证而苦恼,原因是学校要他们补交学费

    据一位学生反映,他于2006年考取了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恒星学院读了两年之后,他前往与恒星学院合作的英国大学就读,按计划今年回国应该毕业,却突然被告知需要再补交两年学费,否则有可能拿不到在恒星学院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有同样反映的还有不少学生家长,他们找到学校甚至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恒星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多收学费的问题表示质疑。这些家长的质疑是:自己的孩子在恒星学院上了两年学后,如数缴了两年学费,而后又去联合办学的国外学校上了两年学,学费也都如数交给国外的学校。如今临近毕业,恒星学院突然告之,学校还要再收取后两年的学费,这样一来,这些学生就等于上了4年学却交了6年学费。

    据了解,恒星学院是一所隶属于哈尔滨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根据该校招生计划,2010年与英国伦敦南岸大学合作办学项目中,招生名额为84名,国内培养费每年1.65万元,若四年一次性交齐,每年学费就是1.28万元。

    根据恒星学院招生网站的资料显示,恒星学院建立了与英国伦敦南岸大学、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原英国鲁顿大学)的“中英高等教育专业课程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其合作方式主要为双校园的“2+2”模式。与马来西亚双威学院开展了ACCA专业资格考试课程的合作,制定了适合两国国情的培养方案,形成了“面向国际化思考、立足本土化实践”的适宜中国学生需要的培养模式。

    据反映,恒星学院财务处公开的收费依据是一份由教育部2005年9月1日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的第十条内容为:“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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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商亮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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