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教育 > 正文
福建省规定未配幼儿园小区不予审批
2010年11月15日 11:07:09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孩子明年就要上幼儿园了,可小区里没有幼儿园,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久前,一名大学教师向记者反映,购买住房时,没有注意到小区规划中没有配套幼儿园,而今却是干着急没办法。

    记者发现,近几年,不少新建的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少数小区虽配备有幼儿园,但产权归属开发商,而绝大多数开发商将幼儿园转手承包给个人办民办幼儿园,收费自然不菲。

    对于新建小区是否要配套幼儿园以及产权问题,福建省政府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研究,试图有效破解该难题。日前,福建出台的《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的住宅小区开发,按照城市规划和学前教育规划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出让土地前,应明确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规模、标准、所有权属和建设时序等要求,承建方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项目同期竣工验收。建成后将房产产权交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由教育部门通过组织竞标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具体办法由省有关部门制定。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记者 龙超凡)

河北2015年七成以上幼儿有望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家长给宝宝洗澡发现孩子“受伤” 幼儿园体罚?
北京幼儿园准入门槛拟调整 自办园有望“黑变白”
教师清一色女性 杭州一幼儿园从小学"借"男老师
青海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启动 惠及46所幼儿园
家长不满传统教育方法 “家庭幼儿园”兴起(图)
( 编辑: 王琦 ) 【字号 打印关闭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