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获悉,为了促进幼儿园依法办学,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市教育局制定并发布了《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标准(2010—2015)》(以下简称“规范化标准”),严禁幼儿园“小学化”教学,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年流动率控制在20%以内。
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
为了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化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办学规模要符合班额的规定,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3周岁以下幼儿班≤20人,混合年龄编班≤30人。
在教职人员配备上,幼儿园应按成人与幼儿1∶7的比例配备教职工队伍。全日制班每班配备2名专职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班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职教师和2名保育员。
此外,卫生保健人员每周为幼儿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厨师按照食谱备餐,每周公布食谱,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膳食调查。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幼儿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
每天保证户外活动2小时
幼儿园利用兴趣班等进行“小学化”教学的现象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下往往成为幼儿园无奈的选择。新出台的标准明确要求规范化幼儿园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不搞“小学化”教学。同时,与社区小学建立联系,开展幼小衔接活动。
规范化标准要求,对于学前孩童的一日作息时间应安排科学合理,每天保证户外活动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动静结合,室内外活动结合。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学习活动多师生互动,多自主活动,少教师主讲,少长时间安静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