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4月20日,角膜摘取手术完成,丛飞的妻子邢丹紧紧握住姚晓明医生的手泣不成声。资料图片

邢丹所乘汽车遇袭路段。记者 朱柳笛 摄

昨天(16日,下同),惠州警方向媒体通报了邢丹案的最新进展称,邢丹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为案发段高速公路附近稔山镇石头岭村无业村民,事发4月13日晚,3人用小石块和混凝土块向过往汽车投掷取乐,其中林×健掷出的混凝土块掷中受害人邢丹所乘汽车的前挡风玻璃,致邢丹受伤不治身亡。
记者获悉,明天上午10时,深圳市教育局将在深圳市殡仪馆为邢丹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之后遗体将被火化。
截至昨晚,邢丹家人仍不忍心将邢丹去世的消息告诉其女儿邢小丛飞,怕孩子一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昨日下午5时,惠州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致使丛飞遗孀邢丹死亡的“4·13”案犯罪嫌疑人系3个年龄不足20岁的无业村民,3人为取乐向汽车投掷石块,砸中邢丹致其颅脑损伤死亡。
邢丹被砸 司机报警
通报称,案发4月13日23时45分,事主黄某向惠东县公安局报警称,其驾驶小汽车在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往深圳方向行驶至惠东稔山路段时,汽车前挡风玻璃被路边飞出的石块击穿,击中副驾驶座上乘客邢丹的头部。随后,黄某送伤者前往就近医院——— 大亚湾区霞涌医院救治。14日零时20分,邢丹经大亚湾区霞涌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鉴定,受害人邢丹(女,30岁,吉林通化市人)左面部受到钝物撞击,致使左下额粉碎性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因抢救无效死亡。
勘验侦查3人现形
案发后,惠州市、惠东县两级公安机关专案组前往案发现场及大亚湾区开展现场勘验和案件侦查工作。有目击者反映,案发当晚有3名男青年在案发现场附近游荡。
4月15日下午,警方初步确定3名男青年的身份。4月16日凌晨3时许,专案组民警在惠东县稔山镇石头岭村(案发地点附近村庄)抓获嫌疑人林×健、蔡×成和黄×泉。
掷石取乐 击中4车
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交代:4月13日23时左右,林×健等3人从其所居住的村庄游荡到高速公路附近时,穿过高速公路护栏,为了取乐,从高速公路边捡拾小石块和混凝土块向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投掷,先后掷中4辆过往车辆。
惠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蔡榕阳介绍称,3个嫌疑人是站在高速路边上向过往车辆投掷石块的。掷出石块后,见有车停下来,就翻过护栏躲到旁边看。车走了之后,3人又继续扔掷石块。他说,嫌疑人砸车只为取乐,听到石块撞击汽车的声音他们就“哈哈”大笑。
经了解,除邢丹乘坐的车外,其他3辆汽车均为侧面被击中,因无大碍,均未报警。
确认事实
15岁辍学少年掷出致命石
犯罪嫌疑人林×健(男,1996年7月出生),蔡×成(男,1994年5月出生)、黄×泉(1992年4月出生)3人为惠东县稔山镇石头岭村(案发地点附近村庄)村民,3人均小学辍学、无业。
警方已经确定,击中受害人邢丹所乘汽车的水泥混凝土块是由3人中年龄最小的林×健掷出的。至于投掷石块为什么能造成如此大的伤害,警方称,因为邢丹乘坐的车是前方的迎风玻璃被击中,加上车的行驶速度比较快,所以才造成了伤害。
至于3名嫌疑人如何穿过高速公路防护网,惠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惠新称,经现场勘查,该路段高速公路旁边的护栏已经被扒开,3个嫌疑人正是通过这一缺口进入高速路内侧的。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3名犯罪嫌疑人均没有前科,警方接到类似在高速路上投掷石块致人死亡的案件也是第一次。
针对之前有关通过投掷石块实施拦路抢劫的“飞石党”传闻,警方称目前尚未确证有此情况。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说法
掷石3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未到法定年龄 或可定罪量刑
就邢丹遇难案的法律问题,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健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的采访。
张健认为,林×健等3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由于林×健不满16周岁,未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依照我国刑法,不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定罪量刑。
他认为,如果司法机关认定其具有间接故意,则可能会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量刑。由于蔡×成、黄×泉已满16周岁,则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定罪量刑。
在能够确定具体致害人为林×健一人的情况下,林×健应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的规定,对邢丹死亡承担侵权责任,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其中,死亡赔偿金中应包含邢丹5岁女儿在内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由于林×健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对此承担侵权责任。张律师称:“邢丹的近亲属还可以向林×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