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费变异源于学术管理缺位
近年来,学术期刊的版面费成为众矢之的。一些学术期刊只要版面费,不在乎论文质量,完全背离了学术价值。
然而,在学术界,发表学术论文交一定版面费,并非我国首创,而且曾被一些研究者认为是学术期刊摆脱各种势力控制、走向独立的一种次优方式。不收版面费,往往意味着发行量不大的纯学术期刊,要么日子清苦难以为继,要么必须依靠政府投入、学术机构投入或者企业赞助方可生存。期刊办刊原则也就会或多或少地受制约,同时也可能缺乏竞争的动力。
在国外学术界,版面费制度并没有造成学术论文质量下降。所以,问题或许不在于版面费制度本身,而在于有没有相应的学术管理、评价机制。在国外,对学者的评价重在学术贡献,而不看重论文篇数。200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格罗斯说,他有一位同样获得诺贝尔奖的同事,当他们很年轻时就在一起工作。从那时起直到这位同事获得诺贝尔奖,10年里,他只写了两篇论文。可是,“在中国的学术体制中,年轻的研究人员很重视论文,但是他们重视的是论文数量,而不是论文真正的贡献。这是有害的。写一篇好的真正原创的论文比十篇乏味愚蠢的论文更重要。”
国内学术界的学术评价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学术管理被行政管理取代,各种行政指标对学者的评价普遍重视论文发表数量,而不重视质量,这直接导致大家重视论文发表的篇数,而非论文的学术价值、学术贡献,为了追求论文的篇数,除了在学术研究中拼凑论文外,就是把大量精力花在发表论文环节;另一方面,国内学术期刊缺乏平等的学术竞争,却有着特殊的、由各种非学术原因形成的期刊级别和档次,虽然近年来也在逐渐引入期刊评价制度,但一本期刊往往不会因学术水准不高而失去原有的级别和档次,加之社会存在旺盛的论文发表需求,使得这类期刊不论办刊质量有多低,依旧在学术界有着肥沃的版面费市场。
对部分学术期刊存在的“靠收取版面费牟利”以及“论文买卖产业化”等问题,治本之策是遵循学术管理的规则,建立学术共同体评价机制。只有行政在依法监管的同时,把学术评价权交给学术共同体,才能减少论文交易。如果对期刊的评价完全按学术水准进行,那么,更多的期刊将努力维护自身的学术声誉,而不会把收取版面费作为生存发财之道。(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