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不得分快慢班
“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这是我省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置的另外一个任务。
省教育厅重申,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等,更不得举办各种实验班。要严格控制班容量,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同时,规范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小学生取消早晚自习,走读学生到校时间小学夏季不早于7∶30,冬季不早于7∶50,初中夏季不早于7∶00,冬季不早于7∶30。
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试题难度,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小学各科考试结果原则上以等第形式呈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更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或教师排列名次、进行奖惩。
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能另行收费。利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严禁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兴趣班、提高班等。
高中不得擅自跨市、提前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各市和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限定,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或班可面向全省招生外,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公办高中学校不得举办高考补习班。
严禁采取任何方式宣传炒作本地、本校高考成绩,严禁单纯依据高考成绩对学校、教师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