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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禁就业歧视 设置性别要求企业或被罚5万
2011年11月09日 09:51:58  来源: 南方日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男主外、女主内”是中国传统的家庭和性别观念,这一观念对中国女性的就业和职场生活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许多用人单位在招人时,不少女性因怀孕、哺乳等生理特质或家庭角色而遭到拒绝。而进入职场的女性,也会因为这些特征和社会角色遭遇“玻璃天花板”,没有晋升的机会。

  上周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不得设置性别要求,不得以性别、婚姻、生育为理由拒绝招录某一性别或者提高某一性别的招录标准,这无疑让处于职场弱势的女性看到一丝曙光。而用人单位也表示,不设置性别,招聘人才的范围也将会更广。

  已婚未育女性求职被拒

  “听他们拒绝录用的解释,我很明显地感觉到,其实他们并不愿意招收面临婚育的女性,只是不明说而已。” ——求职女性小陈

  今年26岁的小陈现在是一家媒体的美编,也是单位仅有的两名女美编之一,毕业于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广告设计专业的她已经在“社会大学”中锻炼了6年之久。“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知道自己的学历不高,当初找到现在的美编工作,就特别珍惜,领导给什么任务都努力做到最好。”虽然已经在媒体工作了6年,但由于学历问题,小陈的底薪一直较正式员工低40%左右。“我做的版面,几乎每年都能拿单位的优秀版面奖,6年的良好工作经验已经让我不用再担心学历问题了。”小陈说得非常有自信,她说,她们这个行业带有特殊性,工作经验有时甚至比学历更重要。

  今年年初,为了能增加自己的收入,小陈相中了某设计公司广告设计一职,面试的表现和对方对其作品的评价都较为满意,只是小陈对面试官提出的几个问题比较介怀,“我在填个人简历时写上了‘已婚’,面试官先是问我结婚多少年了,有没有准备要孩子的打算。”小陈全都照实回答,虽然当时没有得到答复,“但是,我还是相信,能力和经验高于一切,自己很有希望得到这个职位。”

  一周之后,小陈始终没有接到录取通知。小陈后来主动打电话给设计公司人事部,一打听才知道,他们还是优先考虑了男性,“对方很详细地给了我3个理由,一是做广告这行,一般都要放弃正常生活,经常要加班加点熬通宵,这会对女性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二是说我已经结婚3年,而且表示不会抗拒近两年要孩子,这样不利于个人职业发展以及公司的相关工作衔接。三是由于公司经常协办活动,需要员工能搬能抬能吃苦,女性员工没有男性员工方便。因此公司综合考虑,还是录取了男性。”小陈如是说。

  面对这样的解释,小陈显得有些气愤,“他们所说的那几点我也同样可以做到啊,我现在工作的岗位也同样要加班加点,不是也过来了吗?”小陈说,虽然这家公司在招聘广告中没有设置工作岗位对性别的要求,“但是听他们这么解释,我很明显地感觉到,其实他们并不愿意招收面临婚育的女性,只是不明说而已。”如果条件差不多的男性和女性去竞争同一岗位,一般落选的会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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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晓宇 王琦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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