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新闻

新华教育 > 正文

离婚后儿子成"外姓人" 亲爹亲妈为命名权打官司

2013年04月07日 07:49:39
来源: 东南网
【字号: 】【打印
【纠错】

    父母离婚了,孩子跟谁姓?近日,思明区一对已经离婚的夫妻为了儿子的命名权闹上法庭。

    这孩子很不幸,他出生不满4个月,父母就离婚了。爸爸老刘在医院的《出生证明》上为儿子命名“刘晓明”,而妈妈吴女士在为孩子报户口时,却将儿子的姓名改为“吴应勇”。

    孩子4个月 父母就离婚

    法庭之上,孩子父母针锋相对。

    爸爸大喊:“孩子应该随父姓!”妈妈也高声说:“凭什么,我认为他应该跟妈妈姓!”

    为了争夺儿子的命名权,他们二人已经吵了好几年。现在,终于闹上了法庭。

    他们夫妻二人是在6年前登记结婚的。结婚一年后,2008年10月27日吴女士生下了一个儿子。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记载新生儿的姓名为“刘晓明”。不过,孩子的妈妈并不认可这个名字,她强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个名字并未在公安部门登记。

    孩子出生不到4个月,父母就离婚了。当时,孩子的母亲起诉说,夫妻双方“已经不存在任何感情基础”,因此她请求法官判决离婚。有意思的是,双方都在法庭上指责对方“对孩子漠不关心”。

    据法官介绍,在他们二人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就开始为孩子姓氏问题纷争不止。

    2009年2月28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他们二人离婚,婚生子随母亲吴女士生活。另外,法院判决父亲老刘应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600元。

   1 2 3 下一页  

分享到:
( 编辑: 王琦 ) 【字号: 】【打印】【关闭
【纠错】
010030101010000000000000011108651245447611